结账金额与标价不符是有意还是无意?青岛多家商超为何屡犯

时间:2019-11-08 07:58:3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结账金额与标价不符是有意还是无意?青岛多家商超为何屡犯

相比于小卖部和集贸市场的随口叫价,大型连锁超市最让人放心的就是明码标价了。但近日有市民反映其在大超市购物时竟也遭遇结账金额与价签标价不一致的情况。你在大型商超购物时有过类似经历吗?此种事件是超市方无意识的偶然行为还是有意为之?当遭遇这种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近日,记者进行了相关调查。

家家悦结账金额数次高于标价。

事件回顾:家家悦成投诉重灾区 但添堵的不止这家

原以为结账金额与价签标价不一致只是极偶然极个别的现象,但记者梳理消费者的吐糟和投诉时发现并非如此,个别超市如家家悦曾多次因此被吐糟投诉。

家家悦:

结账金额数次高于标价

让人不得不怀疑其诚信

记者梳理的类似案例共有8例,家家悦一家独占4例。且据事件遭遇者反映,相较于被无故多收钱更糟心的是他们讨公道维护权益时遭遇的相关工作人员的态度。

“买一赠一”,结账却按实际价格收费

市民宋女士向媒体反映,仅去年一年她和她母亲在家家悦就遭遇两次结账实付金额和价签标价不符的不快经历。据她介绍,第一次是去年6月,她和母亲在那里选购了一瓶蜂蜜。“当时打折销售是29.9元,等到结账时就变成了46.9元。后来给的解释是,打折和不打折的商品长得较相似,可能是有顾客放错了。”第二次是去年10月份。这次她们到超市购物时正碰上白兰地酒在促销“买一赠一”,觉得比较合算就拿了六组,可等到结账时发现收费是按照12瓶计算的,根本没有买一赠一。”从宋女士提供的货架照片可看到,她当时选购的这款白兰地酒货架上的价格标签显示每瓶29.8元,在价格标签一侧还贴出了一张黄色标签,上面写有“买一送一”的字样。可宋女士提供的购物小票却显示,最终的收费价格是按照实际购买量12瓶计算的,而且在购物小票上也没有显示单价。

特价商品结账时没打折,退货被怼“谁让你买便宜货了”

和宋女士一样,网友@王乐明在家家悦购物也曾不止一次地遭遇结账金额与标价不符的情况。前不久在这个超市,他看到超市特价商品,原本没有需求,觉得搞特价合算随手买了,结果交钱结账后却发现此商品没有打折。“没出超市就想退掉,收银员让找负责人签字,当找到负责人拿出小票时直接怼我,谁让你买便宜货了,虽不情愿也签字给退了。但同一家超市同样的事儿遇上两次,让人不得不怀疑其诚信。”该网友说。

多收钱还推卸责任,发现错后说“就差了9毛钱”

网友小珮9月23日发帖称,她曾在西部一家家悦超市选购一款可口可乐时遭遇了结账金额与价签标价不一致的问题。据她回忆,当时价签上标的价格是9.9元,结果结账时变成了10.8元。面对差异,她疑惑地询问收银员,结果直接被怼“不可能是9.9元,你看错了!”,且还强调了好几遍。气不过的小珮,和收银员好一番对峙,结果是收银员收错了。但这位收银员之后说:“就差了9毛钱”。该网友告诉记者,谁也不差这9毛钱,但做错了事一句道歉也没有,还那么理直气壮。

标价2.9元结账变5.9元,工作人员表示“给你退了不就得了?”

网友admin8月中旬发帖称,他曾在家家悦选购了一瓶标价2.9元的雪盐焦糖味百事可乐。谁知结账时小票却显示5.9元。付款后再次回到超市内确认确实没看错。于是他到收款台反映,收银员让去服务台退费。结果偌大的服务台空无一人,十几分钟后,服务台工作人员归位,向其反映商品价签有误,对方表示“给你退了不就得了?”当admin询问此情况是否符合商场宣传的5倍差价补偿条件,工作人员说:“我们标价签是百事可乐,你买的是雪盐焦糖味百事可乐,不是一种东西,不属于退补范畴”。

华润万家:

拖鞋标价16.9元结账变21.9元

之前曾因相同问题被曝光

华润万家也曾因标价非售价遭遇过网友的控诉和吐糟。去年10月下旬,有网友发帖反映其在华润万家崂山大拇指广场店购物时连续两次遭遇价格欺诈。第一次去时孩子看好了一双凉拖,标价16.9元,结果收银时变成了21.9元,超市工作人员解释“涨价了,没来得及改。”第二次则是买一双女式拖鞋时,明明标着价格是8.9元,结账时却成了14.9元。通过网上搜索,记者发现华润万家超市早在2011年就因为相同的问题被曝光。

乐华生活超市:

标价16.9元却收25.9元 

标价牌还没来得及换

相关媒体曾报道称,2017年11月19日,市民姜先生到乐华生活超市(新贵都店)购物选购了一款名为“心相印绿空心卷纸”的物品,标价为16.9元,结账时超市却收了他25.9元。感觉到不对劲后,姜先生马上向超市提出了质疑,但工作人员的反应让姜先生十分气愤。“没有任何歉意,就跟我说上一任店长被赶走了,这都是上一任店长遗留下来的,不是他们的过错,说到最后,有个工作人员直接冲我拍起了桌子。”姜先生表示自己当时并不想争吵,于是拍照后离开了超市。后经媒体介入,该超市总部的工作人员才表示,该卷纸的价格的确为25.9元,可能因为该店的负责人刚刚变更,很多标价牌还没有来得及换,所以才发生这种事情。

商场回应:

核实清楚会电话回复

但截至发稿前没有相关回复

消费者遭遇此类事件后大都会找商家理论,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来看,出现失误的理由有顾客放错了、价钱标错了、人员变动等。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出现类似情况,会对相关工作人员和门店做出怎样的处罚呢?带着上述问题,记者分别于11月6日下午2:30、6:10,11月7日上午9:40、10:50拨打了家家悦股份集团有限公司服务中心的电话——4006181099。其中两次拨打时均无人接听,其余两次的接线员均是2号。该接线员在11月6日下午2:30接听记者电话时,详细询问了消费者所反映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问题所发生的时间和具体门店,并表示会将相关问题反映给具体的门店负责人,等核实清楚了,门店负责人会给记者电话回复。11月7日上午9:40记者致电时,询问事情处理进展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她已经通过邮件的形式反映给了专门的负责人,负责人处理核实完毕,会与记者联系。但到底该负责人是谁,如何联系,以及会在什么时间回复记者,该客服均表示不知道。截至记者发稿时,一直没有接到相关回复。

专家说法:

如超市有意为之

可定性为价格欺诈

超市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价格欺诈?消费者遇到这种问题时该如何维权?带着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曲广贤。他表示,如果实付金额和价签标价的不一致是超市方的有意行为,可定性为价格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如果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数额以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三倍为准,如果提供商品价格不超过500元的,以500元为准。他还提醒消费者购物时要看清、问清之后再去结账,一旦发现不对,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小票或发票要保存好,商品包装也要保存完好,并拍摄相关商品的价签留作证据。如果遭遇此类情况,曲广贤建议消费者,可先找商家进行协商。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市场监管部门去投诉;也可向消保委寻求处理的办法;如果上述几种方式都行不通,他建议可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 半岛+

编辑: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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