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3-07-23 22:36:3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C2023-H-0706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流式细胞仪
数量:1台
服务要求:
1.提供所投产品3年全保。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制定培训计划,包括产品的整体介绍、参数匹配、应用、问题答疑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方式:(1)发售,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2)网上获取,发送营业执照至SXGC2018@163.com获取登记表及支付二维码,联系方式:13034345403,获取情况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60362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联系方式:康佳良,022-86439786/13034345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佳良
电 话: 022-86439786/1303434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