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秋快死了。
医生手头一大堆病例单,难得的抬起头,同情的问她有没有家人。
她要是有家人,在第一次食欲不振的时候就已经被督促着吃药,在第一次呕血的时候被急切的送到医院检查。
她要是有家人,就不会得急性淋巴白血病,只剩下一年不到的寿命。
其实对这个世界她早就没什么留恋的,除了……沈从南。
包里的电话突然响起来,竟然是从南!
宋知秋擦了擦眼泪,满心欢喜的接起来,发现是楚馆的工作人员,说是从南突然胃疼,让她赶去找他。
沈从南有胃病,所以宋知秋随身都带着胃药,但她现在在医院,去楚馆大概要一个多小时。
天慢慢黑下来,乌云阵阵,下起了瓢泼大雨。
宋知秋想着从南胃疼的样子,连雨伞都没来得及去买,直接将诊断书塞进口袋,冒雨在路边打了个的。
到达楚馆的时候,她全身都被雨淋透了,唯独被她紧紧揣在怀里的胃药没有被雨淋到半分。
站在门口,她深深呼吸一口气,尽露收敛起刚刚拿到癌症诊断的难过。
“从南……”
可万万没想到,门被推开,迎接她的不是她最心爱的男人,而是一双早早就卡在门口的脚。
谁能想到早早就会有人埋伏在那儿,宋知秋根本来不及反应,一走进去被绊了个正着,“砰”的一声重响,她整个人四仰八叉的摔倒在地上。
“哈哈哈!”
紧接着,包厢里响起一阵如雷般的哄笑声。
“我他妈笑死了,她还真赶过来了!”
“我早就说了,这个宋知秋啊,只要一听到和从南有关,上刀山下火海都万死不辞。”
“刚刚是谁说下这么大雨,宋知秋不会过来的?哈哈,输了输了啊,赶紧把钱拿出来!”
如果说之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样一番话下来,宋知秋已经全明白了。
摔得极重的身体隐隐作疼,宋知秋身体发抖,一身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竟然沦为了这些人闲暇玩乐的赌注,而一无所知匆匆赶来的人,更是沦为了所有人嘲讽的笑话。
可最让她疼的是,她是被从南一通电话叫过来的。
此刻,他正众星捧月的坐在不远处。
一身纯黑色的意大利手工西装衬得他整个人英俊无双,卓尔非凡,他噙着一抹讽刺的笑,视线偏移的朝她摔倒的角落望去。
就是这一眼,让宋知秋心痛到几乎难以呼吸!
他看不到她……
都三年了,她始终还是无法接受,从南的眼睛已经失明了!
“从南……”宋知秋强忍着疼痛朝他走去,摔破了皮的手上还攥着那瓶被她保护得很好的胃药,“我送药过来了……”
沈从南没动,只冷冷笑一声,“宋知秋,等你拿药过来,我是不是早就疼死了?”
从天之港到这里不过二十分钟的车程,她却足足用了四十分钟,呵,和他住一起,就还真把自己当少奶奶了不成。
“不……”宋知秋的声音有些虚弱,还没来得及解释自己去了医院,就被沈从南一口打断。
“行了,听你的声音都让我觉得恶心,还指望我吃你经手过的胃药?”沈从南冷然讽刺,“宋知秋,上赶着过来送药,你还真是贱得可以。”
“哈哈哈。”
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全世界都知道宋知秋有多爱沈家太子爷,可她有多爱他,沈家太子爷就有多恨她。
因为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个疯子!
疯子一样的喜欢了沈从南十年不说,为了得到他,不惜害死他最爱的女人宋倾,还故意弄瞎了他的一双眼睛。
每每想起这个,沈从南都恨不得掐死她,普天之下,他从没见过这么贱的女人。
经久不息的笑声像利刃一样钻进宋知秋的耳朵,宋知秋也是人,也会痛。
但她不能哭。
从她放弃一切选择待在沈从南身边的那一刻起,她就告诉自己,宋知秋,好好爱他,你什么都没有了,他就是你的全部。
“怎么?是我欺负你了?是我浪费你一片好意了?难不成你以为看着你这个弄瞎了我眼睛的罪魁祸首给我送药,我还会感恩戴德不成?”
“不是……”
千错万错她都可以背,可是他怎么能说是她弄瞎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看不见了,她比谁都难受,就像自己的眼珠子被挖出来一样的疼。
“不是什么?”沈从南气息陡然重了几拍,“你又要说你没有逼得宋倾跳海?更没有在我车上动手脚,导致我刹车失灵,撞上天桥瞎掉一双眼睛?”
“宋知秋,世上怎么会有你这么不择手段的女人,为什么当年死的要是倾倾?怎么不是你?宋知秋,你怎么还不去死!”
得知自己快死了她没有难过。
被捉弄满堂哄笑她没有难过。
但现在,听着沈从南的话,她难过得像被挖了一颗心一样。
原来,只有他的话才是刀,只有最爱的人,才能狠狠伤到她。
和以往的无数次一样,宋知秋最后被赶出来,在“楚馆”外面等了足足三个小时。
坐在门口,她抱着双臂瑟瑟发抖。
沈从南早就从后门离开,却没人知会她。
回到天之港,宋知秋又发现别墅的密码锁已经换了,苦笑一声,她只好在门口蹲了整整一夜。
直到翌日清晨,大门被保姆打开。
“啊,宋小姐!”
“嘘。”宋知秋虚弱的道,“从南还没醒,别吵醒他。”
像往日一样,她第一件事就是进厨房做好早饭,才拿着昨天晾晒好的衣服小心翼翼的走进卧室。
好在沈从南已经醒来,正伸手往一旁摸着衣服。
宋知秋立刻走过去,将手上的衬衣西裤递给他,看着他穿好又将领带递过去,最后细致的将拖鞋放在沈从南脚边。
刚要伸手去扶他,沈从南却皱着眉推开她,自己摸索着朝浴室走去。
他对于宋知秋会回来没有丝毫诧异,这三年,这个女人就像个最顽固的强力胶,赶都赶不走。
说是照顾他,但他这双眼睛偏偏是她弄瞎的,真是可笑至极。
虽然被推开了,宋知秋也还是像往常一样,先是赶在他前面替他把牙膏挤好,水杯倒满水,再小心翼翼的站在一旁。
做这些的时候她一直无话,只是极度贪婪的看着沈从南,眼神一刻都没从他身上离开。
她快要死了,这样的清晨,她不知道还能有多少个。
可沈从南刚用水杯刷了一下,就猛地将水杯一扔,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水杯刚好砸到了宋知秋的头上,她疼到发抖,却丝毫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你倒的是热水?宋知秋,你故意的,你以为我眼睛看不见,触觉也跟着一起失灵了是不是?”
其实在水杯砸过来的那一刻,宋知秋就感受到了。
大概是真的被昨天那份癌症的诊断书刺激到了,她干什么都恍惚起来。
这一刻,宋知秋又后悔又自责。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心疼的想去摸他的唇角,“烫到了是不是,疼不疼,我马上拿药来给你涂。”
“滚开!”沈从南猛地甩开她,“有你这样卑鄙的女人在我身边才是让我最疼的事情!”
“宋知秋,我真是好奇,当初为什么你非要让我娶你,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呵,那你还真是个不扣不扣的疯子!”
沈从南讽刺完,摔了手上的牙刷,头也不回的走出浴室。
宋知秋赶紧追出去,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下了楼,在保姆的伺候下洗漱完,拿起外套换好鞋走出了别墅。
从头到尾,都没有吃餐桌上她为他准备的饭菜一口。
保姆如往常一样同情的看了她一眼,然后继续去忙自己的事情。
偌大的别墅静得吓人。
过了好久,宋知秋才处理好额头上被砸出来的血,坐在餐桌上,将那些为他准备好的饭菜一点一点的往嘴里咽。
实在是做得太多了,她怕他不喜欢,几乎每一样都是换尽了花样,结果,根本就没能换得一次他的回眸。
宋知秋一样一样的吃着,眼泪像是很快就要掉下来,但她硬生生的撑着,等到吃完最后一口时,才终于撑不住,啪嗒一声,掉进了空空的饭碗里。
她很想告诉他,不是她非要让他娶他,是他,说过要让她做他的新娘。
那是五年前的时候,沈家举行的宴会,宋知秋和宋倾一起参加。
那晚,沈从南被爱慕他的名媛下了药,而误打误撞的,她成了他的解药。
宋知秋永远也忘不了那晚,他抱着她说会对她负责时,她心狂跳不止,一时之间不敢面对他,趁他睡着时偷偷跑出房间。
可万万没想到,就是她这一跑,第二天一早竟然变成宋倾挽着沈从南从那间房出来,两人挽着手,宋倾一脸羞涩的靠在沈从南的肩头。
宋知秋当时又愤怒又不可置信,无数次的试图向沈从南解释她才是那天晚上的那个人,可沈从南不信,每每看她的眼神,都看得她无地自容。
没过多久,整个A市都梦寐以求的天之骄子沈从南就和宋倾定下了婚约。
而给了他干净身子的她,却彻底成为了个局外人。
多少次,她都希望这场经久不息的噩梦能够醒来,可是这下却彻底醒不来了,因为她就要死了。
宋知秋红着眼眶吃完饭,洗了个澡就出了门,她要去医院。
不是因为想治疗自己的白血病,而是去签眼角膜捐赠协议。
她不打算治病了,既然沈从南那么恨她,那好,就让她,在死后还给沈从南一双完好如初的眼睛。
这样,是不是就是他最想看到的结局?
签完捐赠协议后,宋知秋从医院走出来,刚要坐车回天之港,却看到了此生最不可能看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