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甲知名医生借钱离职,自述不懂人情,医院发声明并置顶评论:他去当网红了!火药味为啥这么浓?高额赔款又为啥?

时间:2023-06-12 09:50:1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三甲知名医生离职,

双方火药味浓厚,不是好聚好散?

近期,医疗圈内发生了一件火药味十分浓厚的事件。
5月31日,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发布了一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关系的公告,内容表示:“玉溪市人民医院原门诊部主治医师曹海因个人原因自主向医院提交辞职申请,自愿与玉溪市人民医院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关系。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曹海先生自愿辞职申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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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6月1日起,曹海先生与玉溪市人民医院不存在人事聘用合同关系,曹海先生的行为系其个人行为,均不代表玉溪市人民医院,与玉溪市人民医院无关。
曹海先生在院工作期间,得到广大患者的肯定,在提出辞职申请后医院多番挽留,曹海先生仍坚持个人辞职意愿,医院尊重曹海先生个人意愿。
以上是公告的部分内容,本以为这是一次医生辞职、双方好聚好散的普通事件,但事情并不简单。
公告发出后,医院精选并置顶了数条留言,留言矛头直指当事医生,评论大致为“他立人设、博眼球、搞舆论,带头破坏医患之间信任”、“忙着做网红,忙着诋毁平台,拉踩同行”“他去当网红了”“终于把这个博眼球的害群之马跳梁小丑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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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医院公众号放出的评论都是不利于当事医生的负面评论,这一下子让这件原本应该和和气气的离职事件充满了火药味,也变得不那么简单了。
随后,几天之内这条公告的浏览量达到了数万,当事医生和医院隐隐约约的矛盾展现在了大众的面前。
官方资料显示,曹海2008年毕业于昆明医学院,2012年在县级医院工作,拥有编制,后辞职考研,201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毕业后在玉溪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工作,从事临床工作已10余年,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有独到之处。
对于辞职一事,曹海在个人账号上表示自己“不会人情世故,不会抽烟喝酒、不会应酬奉承,不会晚上串门……想着学古代的大侠,敢于仗义执言,最后的结局只能是自己离职了”“这次他们满意了,因为我知道,我走了,还空出了一个编制”“今年本来要晋升副高了,躺平了,不管了,虽然每次评优晋升都没我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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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还表示自己已经在医院 8 年多了,为了离职赔了医院一大笔钱,是自己到处借钱赔给医院的,据知情人士透露,这笔钱大概有二三十万。

离职原因成谜,

当事医生和院方均不愿提及

到底是什么原因宁愿让当事医生借钱去赔偿高额的解约费用也要离职呢?目前双方均未明确回应。
据悉,当事医生在抖音拥有16万粉丝,在今日头条拥有近3.5万粉丝,可以称为名副其实的网红医生。
目前,玉溪市人民医院的两部电话均无人接听。我们很想知道当事医生离职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其一名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工作的同事表示:“可能是曹海觉得绩效太少,故而离职。”这名同事表示,曹海有 15 年年资,和他同年资的医生都是副高了,但曹海一个月绩效应该只有六七千块。他没能晋升,是因为考职称没过。
针对医院置顶评论颇受争议的地方“立人设、做网红”,有人指出,当事医生曾在个人平台上说,“自己每一个患者都要认真仔细看完,今天 128 个挂号,信守承诺坚持到 21 点看完最后一个人才走。”但据一般了解,这是在通海县医院下乡期间的门诊活动,通海县很小,整个神经内科一天也就看不到 100 人,该县常住人口约 28 万人。
对于该争议,未知全貌我们不做评论。
至于当事医生的患者评价,曹海在个人社交账号表示:“从医十五年,最大的收获就是40个老百姓送的锦旗,10封感谢信和无数留言好评,别人不给看的我看,别人需要做检查的我不让做,扪心自问对得起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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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挂号平台,患者给他的评价是“医术精湛、态度好”。一位患者提到,“曹医生就是牛,不做 CT、不做磁共振、不开小票、有了他的处方单,不在医院买药也能把病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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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他的同事表示,曹海的确不爱开检查,开药比较多,而且他只看门诊,具体的原因她也不清楚。
近期,对于外部的言论,曹海最新文章表示,“遭受了各种各样的小号,水军,网黑的造谣和攻击,他们可以随意捏造事实,造谣和发布信息。他们爱说啥我都不在乎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有网友建议曹海可以出来自己开诊所,一年的收入绝对不会少。曹海表示,目前的环境很难很难,他现在只能去基层或者是小的地方行医。
但一些同行却对他离开体制的举动不是很理解,并觉得“因为离职和医院闹得非常不开心,赔了几十万,这非常不理智,况且玉溪很小,他也很难再找到这样好的平台了。”
另外,还有网友比较疑惑,为什么曹海提出离职要赔医院几十万呢?
有相关人士予以了回答:“赔医院很多钱这件事是因为之前有约定,培养一个医生包括做项目进修都要很多经费,所以医院才会规定几年之内离职需要赔钱。”

离开体制的医生越来越多

尊重彼此的选择是一种善意

巨额赔偿合理吗?

尽管这起离职事件双方都没有言语上的过激行为,但各自发布的声明里双方明显都在互相指责对方。再加上二三十万的赔偿,这场离职矛盾让每个人心里都不舒服。
院方因为一名医生的离职还特意发出公告,并强调“在提出辞职申请后医院多番挽留”,似乎非常不满。
医生和单位本来就应该是双向选择的,院方要求巨额赔偿金合理吗?
事实上,辞职需要赔偿金这件事,很多地方仅仅是想要靠巨额的赔偿金来限制辞职而已,但这可不是健康的事。
曾有媒体报道,深圳某三甲医院曾计划派遣一位神经外科医生去进修半年,因为疫情原因,进修计划后来又延期半年,总共1年时间。根据他当时和医院签订的协议,进修之后他需要为该医院服务5年时间,如果第一年就辞职,需要赔偿100万元。服务时间越长,赔偿金额递减。而他之后选择辞职时,已服务4年时间,该医院仍要求他赔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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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很多医学生、规培生、医务人员不敢离职的重要原因之一,动辄几十万的赔偿吓退了很多本想向更好医院平台发展的临床工作者。部分医疗机构也喜欢用这种方式来稳定临床工作人员的数量,通过让你不敢离职,甚至是不能离职的方式来隐藏医院管理的弊端。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换言之,只有原单位支付了相应的培训费用,才可以要求医生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果没有什么培养成本医院就要求支付离职赔偿金,这一点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我们的医院总喜欢事事居高临下,总是故意通过设置天价违约金的方式来“恐吓”、“吓退”当事人的离职,与其在违约金上下功夫,不如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完善职称上升通道,让一线的临床医务人员们能够留下来,愿意留下来,希望留下来。
对待职工离职,单位要有大肚量,需要释放最起码的善意,而不是阴阳怪气以及巨额赔偿的恐吓,更不应该点燃矛盾的火药桶。
撰文 | 阿拉斯加宝
编辑 | 阿拉斯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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