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高价为饵专骗大学生驾照分交警:买卖驾照积分均属违法行为

时间:2019-10-31 20:17:2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黄牛”高价为饵专骗大学生驾照分 交警:买卖驾照积分均属违法行为

央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常亚飞)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考取了驾照,暂时又不开车,一些“黄牛”团伙盯上了大学生群体中这样一些“有本无车”的人。他们通过伪造转账图片,甚至用恐吓、威胁的方式骗取驾照积分。交警提示,买卖驾照积分均属违法行为,呼吁广大驾驶员群体不要轻信“高价收分”,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今年10月,南京市交通管理局接到附近派出所的一起警情,称有10名不同大学的大学生组成“受骗者联盟”与买卖驾照积分的“黄牛”发生了肢体冲突。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民警曾策力介绍:“这些大学生在网上新建了账号跟这些‘黄牛’进行联系,把这些‘黄牛’给引诱出来进行打击报复。‘钓鱼’引诱出来之后,发生了很多肢体上的冲突,这个‘黄牛’跟诈骗大学生其实没有关系,之前也没有交集,他们就是出于打抱不平的角度,出一下自己这口恶气的感觉。”

民警曾策力告诉记者,现在的“黄牛”组织已经告别了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有组织有纪律”的违法团伙。“买分消分”的市场需求很大,“黄牛”盯上了有驾照但没有车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思想单纯又没有经济来源,十分容易上钩。民警曾策力说:“第一个分工是他们在网上和线下广发广告,高价引诱受害人上钩,这些人是发广告的一些人。第二种分工是在‘黄牛’团伙里,在网上进行联络的后台人员,他们负责确定交易时间以及具体的分数、交易的金额等。”

经过前期的广告和中期的沟通之后,诈骗进入了实操阶段。“黄牛”会派出线下的交易人员带着卖分人去消分,同时,“黄牛”团伙中的第四个层级——美工也开始准备伪造转账图片,同时为了掩人耳目方便逃离,还会雇一个网约车司机。民警曾策力介绍:“告诉你,这个钱刚才已经转过了,我把这个截图发给你看,正常情况下两个小时内就会到账,今天你就回去吧。第一种情况是没经验的,看到截图和真的一模一样,不会起疑心就走了。第二种会说‘那不行啊,我钱没收到,我得等一等’。遇到这种情况,‘黄牛’一是借口上车驶离现场;二是去请一些五大三粗的、外表有威慑力的人,在旁边恐吓你,说‘你想找事情是吧,钱都给你转过了’。”

分消了,钱没收到,这还是小事。曾策力说,“黄牛”一般都开车组织卖分人员消分,在处理过程中,卖分人员很有可能会受到其他不法侵害。民警曾策力说:“比如在卖分的过程中,女大学生被其他‘黄牛’猥亵等相关情况。”

民警曾策力告诉记者,目前这类“黄牛”组织买分卖分的案件查处起来存在困难。因为买卖双方都存在个人利益,双方的行为也都属于违法行为。即使被“黄牛”诈骗,权衡维权成本和维权收益后,大多数人往往会选择自认倒霉。民警曾策力表示:“大学生作为卖分人肯定要供述相关情况,但是我们要对卖分人进行相应处罚的时候,他就说‘那算了,我自认倒霉’。而不是说我卖分没事,你买分我就处罚或者‘黄牛’就被处罚,三个环节是缺一不可的。他不愿意配合,三方的证据如果指向不到一起的话,这个案子肯定就办不了。哪怕我明知你就是‘黄牛’,但是没有被我查到明确显示违法行为的话,我们的确没法拿他怎么办。”

此外,法律对此类行为缺乏针对性的法条,违法分子违法成本低也是警方办案的一大难点。民警曾策力称,驾驶证记分的依据和来源是公安部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能作为部门规章的一种管理手段,无法通过行政以及刑事手段去判定违法行为。“我们公安部门退而求其次,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角度对‘黄牛’进行查处,以其中第六十条‘提供虚假证言,干扰、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作为依据,比如你在处理交通违法的时候,处理的人肯定问这起违法是你开的吗,卖分的人肯定会说是的,你处理吧。我们把‘黄牛’定义为提供虚假证言的教唆犯来处理。”

民警曾策力称,如果按照治安管理案件来处理,又会遇到一个困难,治安案件的办理需要在24小时之内办完,留置当事人不能超过24小时。“时间非常紧迫,一旦‘黄牛’涉及的链条很长,你必须在24小时之内,把五六个人找到,并把口供记下来,以及相关的网络数据、手机通话记录、聊天记录都得固定下来,中间只要有一线断掉了,就无法构成整个案件的链条,我们就前功尽弃,功亏一篑,所以这也是目前‘黄牛’案件执法办案的一大难点。”

对此,警方呼吁广大驾驶员抵制诱惑,上当受骗后积极报警,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可能我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选择沉默,但是这就会助长非法获利团伙的嚣张气焰,让他们从中获利越来越多,导致有越来越多的人上当受骗,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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