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出炉,附全文

时间:2019-11-08 22:49:3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刚刚《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出炉,附全文

《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建设标准》、《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全文公布!

11月5日,国家发改委刚公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30家三甲医院与8个省区,大手牵小手,一同打造区域医疗中心,促进分级诊疗实施。

今天,卫健委就印发了《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建设标准》和《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打造医疗服务国家队、地方队的阵型已经开启。

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应为三甲专科

基本要求四个

其中,《国家精神医学中心设置标准》要求,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应当为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在精 神医学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所处 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方便全国患者就医。

诊疗科目齐全,具 有完善的配套医技科室,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所需 的医疗仪器设备,合理的人才梯队,较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较强的医疗服务辐射力和影响力。坚持公益性,认真落实医 改相关工作,承担全国精神临床、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 务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带动学科整体发展。组织或协调国内 精神疾病相关专业与其他发达国家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

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能够提供服务的精神科床位数≥300 张;

(二)急性(短期)住院床位数占医院床位总数≥20%,

符合精神科疑难急重患者收治标准患者≥70%;

(三)应当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四)获得精神专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 个,

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学科等平台≥3 个。

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基本情况

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应当为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或者具备相应精神专科能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优先),所处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方便所在区域患者就医,诊疗科目齐全,具有完善的医技科室与之配套,满足医疗、教学和科研所需的医疗仪器设备,合理的人才梯队,较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较强的医疗服务辐射力和影响力。

坚持公益性,认真落实医改相关工作,承担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精神专科临床、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带动学科整体发展。积极配合国家精神医学中心组织开展的工作。

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能够提供服务的精神科床位数≥150 张;

(二)急性(短期)住院床位数占医院床位总数≥15%,

符合精神科疑难急重患者收治标准患者≥50%;

(三)获得精神专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 个,

或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学科等平台≥2 个。

医疗服务能力差异?

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和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到底有何差异?我们可从其医疗服务能力上去对比。其中在二者除了都必须要具备开展精神专科主要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能力同时,更强调,国家精神医学中心要具备将临床科研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的能力,辐射和引领我国精神医学发展。

二者医疗服务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 国家精神医学中心

具备开展精神专科主要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能力。积极开展临床研究,并具有将临床科研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的能力,辐射和引领我国精神医学发展。

已构建精神疾病防治初级网络,建设适宜的重症精神疾病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国际精神疾病防治交流与合作。

  • 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

具备开展精神专科主要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种的诊断与治疗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精神专科诊疗能力。积极开展临床研究,配合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将临床科研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已构建精神疾病防治初级网络,建设适宜的重症精神疾病管理服务模式。

下面将《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建设标准》和《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全文附上.

附件1.《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建设标准》

附件2.《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

医学界智库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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