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被告称愿为自己行为赎罪

时间:2019-11-11 17:00:0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被告称愿为自己行为赎罪

11月1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浙大女生被害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红星新闻记者从受害方代理律师柳斌处获悉,案件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熊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柳斌介绍,此前被告提出请求二次精神鉴定,今天法院驳回了请求,因为事实比较清楚,二审开庭时间比较短,并当庭宣判。柳斌说,对于死刑的判决,被告人熊某比较平静,他在庭上表达,“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赎罪,我自己的父母年纪大了,受害人的父母年纪也大了,如果有机会,我愿意赎罪。”

对于二审的判决结果,柳斌说受害人家属比较满意,但是女儿去世对他们打击太大了,几乎没什么可以弥补。此前,受害人母亲告诉红星新闻,女儿去世的一年,他们每天都在痛苦当中。

↑受害女生。受访者供图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11月13日,从英国留学回杭州不久的浙大2013级本科生谭某某在灵隐景区附近失联。2018年11月15日夜,警方等救援力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了她,经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2018年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桂林全州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随后,杭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2019年7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在西湖灵隐景区内发生的“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进行不公开审理。2019年7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图据杭州中院微信公号

据杭州中院微信公号此前消息,经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某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某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同月13日,熊某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某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相关报道>>

“浙大女生被害案”明开庭 家属:女儿去世一年,每天都在痛苦中

红星新闻记者 潘俊文 刘苹

编辑 杨渝彤

上一篇: 数据显示秘鲁女性创业者占比达36%居拉美...

下一篇: 双十一熬夜剁手的宝贝在哪里?连夜赶高铁去...


 本站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