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163项价格调整 涉及骨科创伤、关节...

时间:2021-11-04 11:14:2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河南调整165项医疗服务项目,其中163项涉及骨科创伤、关节类。

河南将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自11月1日起,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165项医疗项目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这是10月末,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省管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中所提出的要求。

《通知》明确表示,这一调整是为了响应八部委下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和国家医保局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所做的调整。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对165个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

《通知》要求,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按规定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收取费用,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详细类目数据来看,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范围主要集中在骨科创伤、关节类手术。除“压缩雾化吸入”及“数字化摄影(DR)”两项之外,其余163项都属于骨科创伤、关节类。

据悉,此次调整后,“压缩雾化吸入” 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为每次7元;数字化摄影(DR)调整后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为每张62元。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两项类目在三甲医疗机构和非三甲医疗机构执行同一标准。而剩余的163项医疗服务项目三甲医疗机构和非三甲医疗机构执行不同的价格标准。以肩胛骨骨折内固定术为例,三甲医疗机构此项医疗服务价格为2262元,非三甲医疗机构则为2036元。

对于此次的调整,新华网报道指出,河南省将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发挥价格合理补偿功能,稳定调价预期、理顺比价关系,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仍在继续

在今年8月末,八部委发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后,曾引起医疗行业广泛讨论。在资本市场上,也引起剧烈的波动。究其原因在于,医疗服务价格关乎14亿人民群众、787万医疗服务人员和5万多医疗机构的切身利益。

该方案也是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后的具体落地。

有行业观点指出,这一方案堪称是新医改12年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政策调整。而且,方案已经明确了未来发展方向,要通过3到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并于2025年向全国推广。

《方案》明确了建立健全五大机制。分别是更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严密高效的价格监测考核机制。

而对于看病是否会涨价?医生收入会提高?对公立医院、民营医院有什么影响?等具体问题,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曾在公开答记者问中给出明确回答。

谈及是否会增加就医负担时,其指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是单纯的定价调价问题,不是用单边涨价来代替改革。”

对于服务价格的调整,其强调“要有保有压、有升有降,不搞大水漫灌;要让价格经得起监测考核评估的检验,该降的价格要及时降下去。”

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国家推行带量采购减轻了人民群众的不合理负担。同时,也是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推行赢得了窗口期。

但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两项改革不是靠降价涨价进行医药费用平移、转换和腾挪,不能成为简单的“跷跷板”关系。其指出,公立医院的发展方式将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

根据早前媒体报道指出,早前云南省公示《云南省2021年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显示,云南省共调增项目1113 项,平均增幅 36.4%;调减项目 187 项,平均降幅 20.1%。从具体落实上看,也是有增有降。

另外,国投瑞银医药基金经理肖汉山也曾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试点方案意味着医院不同环节收费水平将出现明显的调整,提高门诊、操作及手术等技术性服务,降低设备诊断、药械产品等收费水平,进一步打破药械养医的模式,提高医生阳光化收入;另外从科室角度来讲,会降低技术标准化的治疗项目的收费。”

此次河南省推出相关调整正是对国家政策要求的具体响应表达,相信随着更多的省份落地具体政策,会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带来更大的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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