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致1死1伤,还找人“顶包”!文山一副局长被“双开”!公职人员醉驾成本…

时间:2020-01-09 13:11:09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醉驾肇事致1死1伤,还找人“顶包”!文山一副局长被“双开”!公职人员醉驾成本…

俗话说

开车莫喝酒,

喝酒开车必被捉。

不听劝嘛

文山市一副局长就以亲身经历来告诫大家了

秦永,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 因醉酒驾车肇事,致行人一死一伤,为逃避法律责任,又找好朋友李XX顶包(另案侦查)。文山市纪委监委于2019年12月给予秦永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事件回顾

2019年7月23日,秦永开车参加一次私人晚宴,席间,虽然有人劝他不要喝酒, 他自己也表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他还是喝了两杯白酒。

散场时,原本想找代驾的秦永,见一直下着雨,想到饭店离家不远,代驾一时半会也到不了,就心存侥幸开了车,最终酿成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后,秦永一边处理事故,一边打电话找来不是公职人员、也未喝酒的朋友李XX过来“顶包”,但事情很快就被揭穿。

事后忏悔已晚

“我每天都在忏悔自己的罪行。受党教育这么多年,为什么不能克制那份侥幸?为什么要去挑战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近日,云南省文山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到看守所回访秦永时,谈及对死者伤者家庭造成的伤害,谈到家人为了赔偿四处奔走、变卖家产,他几度哽咽,泪目掩面。 然而,这一个个“为什么”显然来得太迟了……

“我对不起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对不起死者伤者,对不起朋友,对不起家庭……我一定认真接受改造,重新做人。” 泪盈盈的秦永摇头叹息:“ 不摔跟头不知道痛,有些错误犯下了就一辈子也回不了头。希望我的教训,能警醒人们,任何时候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能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后果严重

喝酒开车、醉酒肇事的代价是巨大的。从法律上看,醉驾致人重伤、死亡的,酒驾者必须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从此失去人身自由; 公职人员酒后驾驶,会面临党纪政务处分,如果一个家庭中父母因醉驾被判刑,子女在报考军、警校、公务员、入党时,政审会受到限制。

此外,

酒后开车,

还有这些恐怖的成本

·酒驾的经济成本,可能让你分分钟倾家荡产!商业险不赔、交强险仅在保险的有限范围内赔偿,然后还要向酒驾者追偿。超出之外的所有赔偿,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担

·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第一时间报纪委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

·律师、医师吊证;法检、公职人员双开;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

·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家庭成本,子女受牵连

最最重要的是,他人醉驾被抓或者出事,作为朋友你可能也要担责,以下三种情况,你也跑不掉:

▶明知醉驾者驾车而乘坐,出事故后乘坐者需要自担部分责任;

▶明知对方驾车,而极力劝酒导致事故发生,劝酒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明知对方醉酒,仍然把车辆借给醉酒者,导致对方酒驾出交通事故,那么借车者主观上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案例

此前,

小掌曾报道过

“公职人员醉驾成为中国第一大罪!”

文中提到过多起案例。

2019年5月,云南一拟提拔公职人员醉驾出车祸,致一人死亡。2019年7月中旬,师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此外,他还并面临着17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

2019年8月,据临沧市临翔区纪委监委通报,临沧市临翔区2名公职人员醉酒驾驶被处分。一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一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切记切记!

开车莫喝酒,

喝酒开车必被捉。

掌上春城综合整理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网、非常文山、视听文山、人民网-云南频道、 我是公务员

编辑:沙兰梅

审核: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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