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警方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时间:2020-01-06 19:39:2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哈尔滨市警方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公安机关开展宣传活动。哈尔滨市公安局供图

人民网哈尔滨1月6日电 为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哈尔滨市公安局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并取得新战果。从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月4日,哈尔滨市警方破获非法捕猎案件4起,刑事拘留9人,收缴非法捕猎工具8套;查获非法捕获的活体野生鸟37只,亡体鸟63只,亡体野兔、灰鼠32只、熊掌4只、熊胆1个、野猪1头、狍子5头,野生林蛙1.2万余只。

2019年12月23日,通河县公安机关接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举报,该县凤山镇凤山村聂某武经营的“林蛙、河鱼、山珍特产店”有出售狍子、熊掌、熊胆、花尾榛鸡等野生动物的情况。接到举报后民警及时出警,在聂某武经营的山珍特产店内查获大量疑似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经过对犯罪嫌疑人聂某武的讯问和后期案件调查,警方又抓获涉嫌捕杀、买卖野生保护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孙某久、姚某、高某良3人。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被查获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尾榛鸡23只、熊掌4只、长尾林鸮1只、雕鸮1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环颈稚1只、野生猪1头、狍子5头,以及中国林蛙962斤(约1.2万只)。此外,疑似熊胆1只、疑似野猪肉1块、疑似山鸽子4只还在鉴定中。上述4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12月19日,五常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深入背荫河镇背荫河村王家屯开展排查时发现,当地村民郭某使用滚笼猎捕野生鸟——苏雀37只,民警当场将37只活体苏雀放飞。犯罪嫌疑人郭某畏罪潜逃。经民警多次走访,对其家属开展法治教育,犯罪嫌疑人郭某于2020年1月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12月27日,尚志市公安局民警在一面坡镇明珠购物中心内一水产摊位发现,经营者范某正准备交易被猎捕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尾榛鸡14只、野生林蛙上百只。民警将范某带回公安机关进行突审,范某如实供述了其违法犯罪事实,并交代了非法捕猎犯罪嫌疑人陶某。当日19时许,民警在陶某家中搜查出被其猎捕的野生动物松鸭10只、野兔5只、灰喜鹊4只、野鸡2只、山雀1只、啄木鸟1只、花尾榛鸡1只。经审查,陶某供认在其家中发现的连同出售给范某的14只花尾榛鸡,共计38只野生动物,都是其非法猎捕的。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1月3日,宾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当天上午,该局治安大队民警工作中得知,宾县宁远镇农民谭某、王某私捕野生动物灰鼠子,并已联系好买家,将在15时在某加油站交易。随后,警方迅速出击将前来非法交易的谭、王二人抓获,收缴灰鼠皮27张。办案民警在二人住处缴获作案工具弹弓3把、钢珠300枚、雀夹5个。据他们交待,2019年12月中旬以来,二人在宁远洪山林区用弹弓猎杀野生动物灰鼠子27只并用于营利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谭某、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统计,从2019年12月14日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哈尔滨市公安局共查处非法捕猎案件18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8人,行政处罚违法人员16人,极大地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哈尔滨市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汪晓涛、杨武斌、霍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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