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及时雨” 一声“集结号”

时间:2019-09-23 10:55:00   热度:37.1℃   作者:网络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9月17日中午,一大群参会嘉宾步出济南人民会堂——他们刚刚参加了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山东省药品监管局协办、《中国医药报》社承办的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大会。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不少参会嘉宾争相在“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大会”背景板前合影留念。

       “这次会议是一场‘及时雨’,吹响了全国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普法宣贯集结号。”广东省药品监管局法规和科技处副处长缪志斌表示。

嘉宾云集 盛况空前

        9月17日,800余名来自各地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和医药企业的代表齐聚济南人民会堂,聆听国家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司、药品注册管理司、药品监管司相关负责人的深度解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全国宣贯“始发”盛况空前。

       有参会者已于7月30日参加了由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指导、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在京主办的《疫苗管理法》宣贯研讨会,通过相关专家的精彩解读对全球首部《疫苗管理法》有了清晰的认识。当时享受新法宣贯“盛宴”的有来自全国各地30余家疫苗生产、流通企业,10余个省份药监部门,130余个各级疾控部门的600余名代表。

       “非常感谢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打造的这个学习平台。这次宣贯大会让我们对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修订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药品事业部总监赵旭东说。

       据主办方工作人员介绍,虽然此次会议筹备时间较短,但会议通知发出后,每天都收到很多报名邮件。此次参会者来源范围广泛,有来自药品监管部门与医药企业的代表,还有来自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人员。此外,还有不少报名参会者来自其他行业。“我是冲着主讲嘉宾来的,国家药监局司长们的分享有权威性,而且会议议程比较紧凑,当然不能错过。”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项目经理蔡凌霄向记者介绍了自己的参会目的,表示宣贯大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可让其了解国家政策动向,增强医药专业素养,更好地服务开发区的医药企业。

权威解读 鼓励创新

      《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监管的基本法律。8月26日,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颁布施行以来进行的第二次系统性、结构性重大修改。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为公众健康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此次宣贯大会得到国家药监局的大力支持。在主题发言环节,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权威解读——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药品注册管理司副司长杨胜、药品监管司副司长高天兵分别对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进行深入解读。

       当主讲嘉宾解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中鼓励创新的相关条款时,赵旭东兴奋不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有利于提升我国药品质量,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赵旭东表示,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引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追溯制度、药物警戒制度,坚守公共安全底线,强化监督抽检,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随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中国制造的安全有效的药品将会得到更多国家的认可。“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后,企业会考虑将更多的投入用于药品创新研发。之前,我也跟不少同行交流过,大家的想法都差不多。”赵旭东强调。

依法治药 落地有声

        作为药品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最重要的法律依据,《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先后颁布,将对规范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为我国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完善和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的提升奠定制度基础、提供法律保障。

        “这场宣贯大会非常及时、必要,让我们对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解决了之前很多药品监管过程中的痛点、难点,从源头上保证了药品质量安全,我们今后将严格按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依法监管。”参会的监管人员表示。

        “通过本次会议嘉宾的讲解,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意义,受益匪浅,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齐鲁制药集团副总裁、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鲍海忠表示,将以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为契机,继续坚持质量第一、依法生产,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坚决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先声药业集团党委书记兼研究院副院长王峰坦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更加强调企业主体责任,无论是原辅包关联审评,还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企业都须牢记自身使命,让人民群众用放心的药、放心地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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