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妇幼: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破解“望儿生畏”难题

时间:2021-07-17 11:04:5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解决婴幼儿无人照料难题,缓解家庭育儿焦虑,是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挖掘生育潜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部门在新生育形势下提出的为民办实事举措。为推进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7月8日中午,南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工作布置会在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召开,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琳珊、人口家庭科科长周莉,南宁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朱茂灵、副院长周利锴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李琳珊主持会议。

  据周莉介绍,目前南宁市已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已有28家。南宁市卫健委将大力建设普惠性托幼机构,完善全市托幼机构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家庭育儿、门诊育儿等的管理和指导,积极争取专项财政经费投入,让幼有所育得到切实落实。同时,通过南宁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宣传月主题活动等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婴幼儿的入托率。 

  “3岁以下儿童的入托照护主管阵地是在卫生健康系统,对在家养育、入托婴幼的管理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李琳珊在会上强调,一是要做好市-县-村(乡)三级管理体系的托育机构管理体系建设,发挥政府职能的引导作用。二是要明确南宁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职责,搭建管理体系,做好指导、监管、培训等工作。三是要发挥婚育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孕妇学校、育儿学校等场所,以就近、便民为原则,加强对家长的托育、育儿政策知识宣传指导。

  朱茂灵指出,实现“幼有所育”是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南宁市妇幼作为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推动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义不容辞。她表示,市妇幼将继续发挥早期儿童发展教育基地优势,不断完善照护服务管理规定,履行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指导中心职责,打造学科健全、安全规范、健康专业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到幼有所育、幼有所护,奋力破解“望儿生畏”难题。

  近年来,南宁市妇幼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以新大楼投入使用为契机,扩大婴幼儿业务用房方面,拓展婴幼儿护照服务和培训项目,建设婴幼儿体质测定室及多感官室项目用于特色康复训练,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同时,医院依托培训班、育儿学校、网络直播等,加强托幼机构照护人员、家庭的育儿知识宣教,呼吁引导全社会对婴幼儿照护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医院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也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先后得到财政拨款123万用于发展婴幼儿项目,其中100万元将用于建设婴幼儿照护托育场所,开办全托班、半托班和钟点班3个班。目前,项目正在按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工作。接下来,南宁市妇幼将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南宁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项目建设,探索开展“托育医”一体化婴幼儿托育服务新模式,打造高水平专业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落地提供支持。(林英葵)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gs/t9474378.shtml

上一篇: 桂林中医院:影像专家受邀为全国“健康新征...

下一篇: 北流市人民医院:开展新入职员工“感党恩听...


 本站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