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药事服务费”要来了?

时间:2021-03-05 09:00:5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最近,第四轮国家集采在上海开标,涉及45个品种,最高采购规模达250亿元,此轮集采中首次纳入吸入制剂。

 

  从之前的医保目录调整来看,新增的品种都比调出的多得多,如2020年的医保目录新增119个品种,调出29个。随着国家集采第五轮、第六轮……的推进,品种继续“扩容”、降价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不难推测,药店靠赚差价来盈利的传统模式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在向专业回归的道路上,能否建立以提供药学服务为核心的新盈利模式呢?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亮相

 

  药店未来的发展方向肯定是线上线下的一体化,其中包括“互联网+”医疗服务。关于药店能否收取药事服务费的探讨并不是新鲜的话题,在前几年已有人提出,但既无先例又没有标准,且高毛模式正大行其道。

 

  但时过境迁,专业对药店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那么如果能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是合理的,而“互联网+”提供了契机。

 

  2月1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于去年12月29日公布的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始实施,包括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远程监测3类,明确收费价格的有单学科远程会诊、多学科远程会诊、远程病理会诊等,试行期为2年。

 

  《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邀请方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意愿组织远程会诊服务,并向患者说明远程会诊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征得患者书面同意,签署远程会诊服务知情同意书,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同时,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价格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自从2019年9月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后,全国已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在该指导意见中,国家医保局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价原则:“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实行政府调节”,即收费标准有上限;同时,满足个性化、高层次需求为主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落实特需医疗规模控制的要求和市场调节价政策。

 

  疫境的常态化加快了“互联网+”医保的落地,因此“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制定顺理成章。随着处方外流的不断加速,患者对药店提供专业药学服务的需求也将不断上升,假以时日,药店收取“药事服务费”的时机会逐渐成熟。

 

  收费标准同中有异

 

  2020年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公立医疗机构要在现场及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所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说明等内容,同时要向患者提供全额医疗收费票据和费用清单。

 

  在单学科远程会诊方面,有些地方把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分为两档,如浙江的副主任医师一次收费180元,主任医师为200元。云南、海南的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则分为三类,对应不同的价格。

 

  在多学科远程会诊方面,差别较大,浙江省的定价为200元/科/次,每增加一个学科加收200元,加收最多不超过400元;云南省在单学科会诊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学科加收100元,最高不超过660元;山东是双学科440元,多学科(3个及以上学科)600元;海南省规定每增加一个学科加收80元,加收最多不超过200元;重庆市远程多学科会诊的政府指导价为540元。

 

  根据浙江的定价规定,同步远程病理会诊一例收费600元,比远程病理会诊多200元,并且要提前一天预约。山东的远程病理会诊以4张切片为基数,每例收费440元,5张及以上切片540元。

 

  重庆公布的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了医保支付范围和结算标准,包括“互联网复诊费”等9个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其中甲类2个,乙类7个。“互联网复诊费”与线下医疗服务项目“普通门诊诊察费”实行统一的医保结算标准和定额报销标准,其定额报销标准为:三级医院10元、二级医院7元、一级医院5元;“远程单学科会诊”等其余8个项目的医保结算标准按该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执行。

 

  目前,全国许多省份允许试点药店远程审方,等于是由药店的执业药师提供“互联网+”药学服务,未来的药学服务内容和水平都会大大提高,因此将会对不同的消费者进行分类,提供不同的健康管理服务,这就为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创造了空间。

 

   “药事服务费”的多种形式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的实施对象是医疗机构,不过对药店有可借鉴之处,医疗机构收取的其实还是诊费,只不过诊疗方式是通过互联网来实现。当前网上购药、远程审方已成为药店的常态,如果融入了医疗服务或对会员系统性的健康管理,估计收取一定的费用也会得到顾客理解和接受。

 

  浙江第一批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包括了“互联网诊疗”,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价格,但备注里说明 “限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收取”,目前有许多连锁药店已与互联网医院连接,甚至有少数的连锁药店直接开办了互联网医院。

 

  前几年,有连锁尝试开办健康生活馆,引入医生设置一些专科诊疗服务,如今有的连锁则与社区卫生机构合作,把社区医生服务点设在门店里,有的连锁则把居家养老服务列入未来发展规划。迫于药价不断下降的压力和生存、发展的需要,药店的“医+药”服务内容和方式会越来越多,当消费者习惯于享受这些服务,药店盈利模式的转变自然水到渠成。

 

  越来越多的连锁药店与京东、饿了么等平台合作,提供网订送药服务,正如滴滴打车的发展模式,当人们习惯这种模式后,不但取消初期的优惠,还要根据不同档次加收费用。事实上,订餐一样要加收“配送费”已是普遍现象。

 

  在政策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后,即使偏远地区的药店也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执业药师。集采使药品趋向微利,假如执业药师还像以前充当售货员,药店的人工成本压力将增加,到那时,怎样让执业药师最大限度贡献其专业价值,并转化为经济效益,药店需要破解这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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