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前沿治疗药物(ATMP)GCP指南

时间:2019-12-22 22:02:3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2019 年 10 月 16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专门针对前沿治疗药物(ATMP)的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指南。ATMP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药品生产的制约因素较多,保质期短,难以使用安慰剂作为对照,需要对受试者进行长期随访,非临床试验有时不能很好模拟人体反应等。因此,该指南在ICH GCP指南的基础上,针对ATMP的特点,从临床试验设计、非临床研究、研究用 ATMP 的质量、临床试验的安全实施、细胞制备和给药、用药的可追溯性、留样、受试者的保护、安全性报告和监查等10个方面对临床试验的设计和实施进行了细化。

  指南中的一些主要内容包括:

  1.当确定基于细胞的ATMP的放行标准时(如细胞数量/细胞数量范围、转导效率),应考虑基于供体或患者的起始物料变异性的影响。在自体环境中,应考虑患者病状如何影响起始物料的质量和最终药品的潜在变异性。

  2.制定风险最小化措施。例如,产品放行时如果没有可用的无菌检测结果,则应描述适当的风险缓解措施,如果产品放行之后取得的检测结果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临床工作人员。如受试者可能患上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则应在提供治疗之前,告知研究者应采取的措施,如IL-6抑制剂等。

  3.当试验用ATMP包含人源细胞或组织时,应确保可以从受试者追溯到该细胞或组织的供体。追溯系统应是双向的(从供体追溯受试者,以及从受试者追溯到供体),产品过期之后,相关数据应继续保存30年或更长时间。

  4.由于产量稀缺,对于自体ATMP和某些异体ATMP来说,试验用医疗药品不留样是合理的。此外,可根据产品的稳定性和保质期缩短留样期限。

  5.部分试验用ATMP的安全性,特别是长期影响可能没有充分阐明。在确定受试者随访的必要性时,应考虑该产品的生物活性持续时间。在适用情况下,方案(或者相关文件)中应描述长期随访方案,并明确说明临床试验结束后执行哪些随访活动。

  6.当某个基于细胞/组织的ATMP中所包含的细胞/组织不符合放行标准,但为了避免使受试者发生紧急重大风险而有必要使用时,鉴于受试者的其他可用方案以及不接受药品所含细胞/组织的后果,向研究者供应该药品是合理的。当收到研究者的请求时,生产厂家/申办方应向其提供风险评估。研究者的请求记录应保存在生产现场。当任何不合规批次向某个受试者给药之后,应立即通知相关的主管当局。

  7.在适当情况下,应调整报告格式和数据采集系统(严重不良事件报告格式,用于记录不良事件的案例报告格式),以反映为ATMP的每种成分(例如在组合式ATMP中的基于细胞的部分和医疗设备部分)所做的差异化因果关系评估、应用流程以及任何必要的合并用药(如适用)。

  原文刊登于《国际药品检查动态研究》第4卷第4期(总第19期),2019,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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